研究生教育
国际交流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8/19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点击量:

关于遴选2018/19年度

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挪威教育科研部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通知,双方每年互换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一、选派计划与资助方式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3.选派规模:10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14,000挪威克朗/月),一次性安置费10,0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护照费。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8 年国家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

2.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5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

3.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受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的同时提交挪方邀请信。

4.语言要求:申请人与挪方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对方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三、推选工作及要求

1.按照按需、按强派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和推荐申请人。

2.做好项目的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将有关信息准确传达至挪威方面确有联系的学院和学生,同时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申请。

3.在推选工作中,向有关人员详细、全面地介绍互换奖学金项目的情况并充分征求意见,以避免其被录取后因不了解情况等原因放弃资格,造成奖学金金额的浪费。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185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和学校研究生信息系统平台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并于201857日前将对外联系的电子版按照指定要求发至指定邮箱。完成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申请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查阅(http// www.csc.edu.cn/ 并于7日前交由学院研究生负责部分交送至研究生院国际办。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2018 5 月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一般与2018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挪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留学出国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研究生院

2018419

http://gs.hust.edu.cn/info/1030/91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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